大S此前與汪小菲之間的糾纏并沒有結束掉,只是汪小菲停下手不想再互撕下去。
但失婚協議是已經確定的事實,這一點汪小菲也不可能解除掉。
至于汪小菲為什麼不再撕下去,其一就是正如他所形容的那樣子,是看在孩子們的面子上,畢竟她是孩子的媽媽。其二有可能台北一家人改掉了讓他支持電費的事情。
12月1日,台媒方面的律師與綜藝節目再一次解讀了關于汪小菲與大S的大戰,律師明確的表示汪小菲其實在這一次的互撕之中并沒有贏,反倒是大S贏了。從失婚協議上來講,汪小菲不可能單獨改掉關于支持電費與巨額贍養費這一條。
律師在節目之中明確指出,汪小菲雖然鬧了,但也是情緒的表達,正如大S的經紀人所說的一樣,他是一個情緒把控力極弱的人。鬧出來當然是對大S有一定的影響,但要說到大S失婚協議,白紙黑字的東西,就算是大S再無理,汪小菲想要改變非常難。
并且律師表示家用電費這一項,如何區分是光頭鹵蛋用的還是孩子們的用的?如何制定贍養費的細節問題,這一些在協議之中是屬于雙方協商的情況。所以當初在簽定協議的時候,就連汪小菲他自己也說自己還不知道后面有一個附加條款。并且他還要求律師刪除掉「如果大S再婚就可以停止贍養費」這一條。
律師勸汪小菲留下這一條,但汪小菲執意要刪除掉這一條。這也才有了后面光頭睡床墊與電費的事情。
很明確的一點,汪小菲不能因為輿論的力量,因為自己的不服,有情緒就可以改變掉贍養費多少的事情。關于電費的事情,他可能找大S協商了,只有唯一的改變方式,那就是大S允許汪小菲不再付電費的事情。
可如今到了魚撕網破的地步,汪小菲如果根據條款來講,他該付的電費與其他生活家用費費他還是需要支持的。
但有一說一,汪小菲是真心對大S好和孩子們好。大S是真的不懂汪小菲的用心良苦。作為孩子的爸爸,他真的很爺們,而且是非常帥氣且顧全大局的一個好爸爸。
反觀大S,結婚期間汪小菲北京台北來回至少700趟,什麼概念?算下來飛機的機票費用就至少超過600多萬元,特殊時期甚至高達1000萬。難怪汪小菲的母親張蘭間接給他曾經取名「汪少菲」(汪少飛)的意思!
大S是真的不領情啊,但協議擺在那里,汪小菲該付的還是會支付的,以他直率的個性,他寧愿虧待自己也不會讓孩子們寒心。只是大S雖然贏了這一些,但失去了體面,失去了太多太多。
回過頭來看:韓國歐巴,光頭鹵蛋真的有那麼好嗎?大S可別到頭來一場空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