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7日,據台媒最新消息,汪小菲對大S此前向他提起的強制執行訴訟提起不服,今日一審結束,被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,汪小菲須按時支付費用,包括「定期定額」跟實時報銷兩大,他也可以繼續上訴,但結果已經一目了然。
去年台媒曝光大S指控汪小菲未履行失婚協議,從2022年3月起一直沒有支付她生活相關費用,因而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此事引發汪小菲強烈不滿,他在網絡上開戰,曬出自己支付大S及兒女生活費一年高達4千多萬新台幣。
其中一個月九萬多台幣的電費更是讓吃瓜群眾驚掉下巴。
汪小菲主張,自己并非想賴賬,而是你大S再婚后,和光頭一起的生活費不要再找我要。
隨后他又曬出大S拿他送的信用卡瘋狂消費,購買各種奢侈品服裝與首飾的截圖。
另一邊張蘭也為兒子助攻,曬出聲明表示汪小菲原本就是受到蒙騙,所以才和大S簽訂不平等失婚協議。
之所以愿意支付巨額贍養費,是因為大S曾承諾汪小菲不再婚。
隨后汪小菲向法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,直至現在,法院終于給出判決,將汪小菲的訴訟駁回。
據悉,打官司期間,大S改口稱汪小菲并不是從去年3月份起就拖欠撫養費,而是從2021年12月起,也就是說,和大S剛失婚,汪小菲就停止了支付撫養費。
對此,法官采信了大S的抗辯。
除此以外,法院裁定準許對大S提供的汪小菲銀行賬戶核發扣押命令,和凍結賬戶無異。
走完相關程序后,錢就根據失婚協議自動打款給大S了。
除了銀行卡,汪小菲在台資產或將被強制執行,S HOTEL等不動產或股權也可能被拍賣,用于支付給大S及孩子的撫養費。
據台媒報道,大S提出強制執行新台幣750萬,約合人民幣168萬。
前些天,汪小菲的母親被曝光海外欠債9.8億元,家族信托被擊穿,隨后張蘭回應自己是被海外資本騙了,自己沒有欠錢,之后她又稱自己沒有一分錢存款,難道母子倆現在真的很拮據嗎?
尊重法院的判決,這種情況下汪小菲也只能負重而行了,在整個過程中大S損失了名譽,汪小菲要支付巨額撫養費,大概只有具俊曄躺贏了吧。